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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ÜV®

SASO关于空调制冷设备允许和禁止使用气体的补充通知

  •   2021年08月03日
  •   TÜV AUSTRIA

致主管机关通过程序接受的机构的通函

(接受合格评定机构)

 

         除了之前于1440826号(伊斯兰历),即201951号(公历)发布的通告——合格评定机构为使用氟利昂类型的空调和制冷设备颁发合格证书中。

          据此,我们在此提供:国家环境合规控制中心已收录所有空调和制冷设备允许使用或禁用的气体和气体清单(附后),以便合格评定机构根据相关内容颁发相应的证书。附件清单将作为上述通告的附录使用。